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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夫婦25年上訪維權卻仍被處勞教 

 [導讀]曾經得到中央政法委領導肯定的“息訴罷訪”典型,5月17日終因再度赴北京最高法院上訪被保定截訪人員帶回並勞教。黃四輩、魏蘭夫婦25年上訪史,是社會變遷大背景下中國農民真實生活際遇的縮影。

 因上訪被勞教 河北省石家莊鹿帛市郊外,女子勞教所高牆深深。56歲的河北省望都縣高嶺鄉西白陀村農婦魏蘭,已經在這裏呆了近兩個月。 兩個月前的5月17日,魏蘭和她的丈夫黃四輩,前往北京最高法院上訪。途經人民大會堂東側地下通道時,被北京警方盤查,隨即被保定截訪人員帶回。十天后,黃四輩被放出,魏蘭被勞教一年。這不是他們初次上訪。這對夫婦31年的婚姻生活中,上訪、告狀伴隨了25年。 本來,他們的上訪人生,一度有個看起來很完滿的結局。就在一年前,在簽過一紙“息訴罷訪”的和解協議書後,黃四輩案作為望都縣化解信訪積案的典型,被河北媒體宣傳;2011年初,在望都縣召開的縣委擴大會上,縣委書記孟曉靈還稱,河北省委領導將黃四輩一案的解決情況,向周永康、孟建柱等中央領導同志作了彙報,得到了中央領導的肯定。 但事實是,黃四輩夫婦並未息訪罷訴。期間,他們一直沒有放棄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上訪最初的緣由,僅限於村內。但矛盾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歷經30多年來中國農村社會矛盾變遷的諸多“火山口”——計劃生育、農村稅費、刑事冤案等。進入21世紀,他們成了當地的“維穩釘子戶”。 維穩高壓之下,當地政府拿出12萬元“物質補償”以求瞭解矛盾。但人心並未服順,黃家還要求恢復名譽等“精神補償”。魏蘭仍然堅持討要“說法”,最終落得勞教的境遇。 “他家遭遇的事多了,一件兩件就忍了,受屈那麼重,誰不告狀?”西白陀村的村民對黃家抱有同情。 25年上訪告狀路,黃四輩這個識字不多的農民,而今已能熟練地說出《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中的相關條款。是悲是喜? 

禍起計生糾紛 黃四輩夫妻的上訪,肇始于當年的計劃生育政策。1984年8月的一天,西白陀村的一次村民大會上,主管計生工作的村黨支部副書記黃天保,點了黃四輩、魏蘭夫妻的名,說要罰他家的款。其時,倆人育有三子,超生兩胎。 魏蘭不服,當即站起來說,“你家也超生了兩胎!”黃天保臉上掛不住了,兩人發生爭執,扭打在一起,被村民們拉開。有村民回憶說,那時,村裏超生兩胎的不少,他們大多數被拉到鄉政府關押,村幹部往往能倖免。超生一胎罰款400元,超生二胎罰900元。這位村民當時交了1300元被放回來,“那時的1300元,現在值多少錢?” 黃四輩家拒絕交罰款。兩天后的1984年8月25日,黃四輩被高嶺鄉派出所的人帶走,望都縣公安局將他行政拘留15天。理由是“拒不執行計劃生育罰款”和“毆打幹部”。 那一年,黃四輩28歲,妻子魏蘭31歲。那時,黃四輩負責看管村裏澆地的電機,每年能收入二三百元。因得罪了村幹部,村裏不再讓他看管澆地電機,也不讓他家的地澆水。“黃四輩家的麥子都旱死了。”前述村民說。 憤憤不平的魏蘭,在後來兩年中先後砍了村裏十多棵楊樹,以彌補家庭損失。為此,1986年3月,魏蘭被行政拘留15天;次年3月,又被望都縣公安局收容審查,三個月後被釋放。 從收容所出來的當天,性格剛烈的魏蘭,又砍了村裏的幾棵楊樹。夫婦倆還不斷到鄉政府,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等機關上訪。 1989年4月,望都縣公安局以“濫伐林木罪”為由,將魏蘭刑事拘留。所指控的事實,是兩年前魏蘭先後砍伐了村集體的22棵楊樹。在被羈押將近一年後,望都縣法院對魏蘭做出“構成犯罪”,但“免於刑事處罰”的刑事判決。 魏蘭不服,上訴至保定中級法院,後被駁回。自此,黃四輩、魏蘭夫婦正式踏上了上訪路。

 兇殺案橫禍 時光進入上世紀90年代。儘管“濫伐林木”的遭際讓黃四輩夫婦覺得“受了冤枉”,但當時堅持討個說法的願望,遠非日後那麼強烈。他們忙時務農,閒時偶爾會去上訪。 一場飛來橫禍,讓他們在上訪告狀路上走得更遠。1992年11月1日晨6時多,望都縣發生一起特大兇殺案。臨近西白陀村的野場村村民黃國亂一家五口及另一村民被殺。案發當天,警方在案發現場一公里處發現了黃四輩的自行車,遂懷疑是黃四輩所為。魏蘭被認為包庇犯罪嫌疑人,夫婦倆被拘傳。 但案發時,黃四輩正在別的村民家打麻將。一同打麻將的村民證明他無作案時間。第二天,黃四輩夫妻被釋放回家。離開派出所時,魏蘭很不忿,吵鬧要公安局給個說法。 三天后,真正的罪犯王洛麥落網,警方宣佈案件告破。原來,案發前,王洛麥來過黃四輩家,還騎走了他家的自行車,遺留在作案現場。 但沒想到,當天,黃四輩夫婦再次被抓。原因是王洛麥交待黃四輩是同案犯。望都縣公安局的文件稱,黃四輩“有盜竊殺人”嫌疑,魏蘭有“包庇殺人犯”嫌疑,予以拘審。 黃四輩回憶說,他當時拒不承認殺人,警察對他刑訊逼供。一連好幾天,辦案人員一邊用電話線捆住他的手,一邊搖電話機,手上的血管都被電破了,還給上了手銬腳鐐。 該案最終在保定地區中級法院審理。儘管開庭時只有王洛麥一個被告人,但黃四輩夫妻依然被羈押。直到1993年4月30日,兇手王洛麥被執行死刑後,被關押了整整半年多的黃四輩夫婦,才最終被釋放。 “六條人命,那麼大的案子,警察願意相信不是王洛麥一個人幹的。要不是後來王洛麥改口,黃四輩早就被槍斃了。”村民說。 至今,黃四輩都無法忘卻走出看守所的那天,望都縣公安局辦案人員對他說的話:“你不要怪我們,要怪就怪王洛麥,誰叫他咬了你?” 

打官司討公道 像楊三姐告狀一樣,黃四輩、魏蘭又一次為討回公道,走州過縣,在望都、保定、石家莊等地四處奔波。 其時,《行政訴訟法》已經誕生四年。在律師的幫助下,1993年10月,黃四輩夫婦去望都縣法院狀告望都縣公安局,要求法院確認望都縣公安局收審行為違法,撤銷收審決定,判令為他們恢復名譽,並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 當年底,望都縣法院以黃四輩夫妻沒有在三個月內起訴為由,決定不予受理。這是望都縣法院當年第一起、也是惟一一起民告官行政訴訟。 黃四輩夫婦不服,上訴到保定中級法院。1994年1月,該院以公安局對他們的兩次收容審查未告知黃四輩夫妻訴權和起訴期限為由,撤銷原望都縣法院裁定,要求望都縣法院立案受理。 在上級法院的壓力下,當年3月9日,望都縣法院受理此案。但半年後,望都縣法院駁回了他們的起訴。理由跟此前一樣:超過了起訴期限。 黃四輩夫婦再次上訴。保定中院主持調解。望都縣公安局時任局長范章成答應給黃家5000元補償金;作為交換條件,黃四輩夫妻不再狀告公安局。 儘管對此結果並不滿意——當初他們被收審,縣裏電視臺將他們作為“落網兇手”播出,公安局始終未公開為他們恢復名譽——但畢竟生活更重要,三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顧,地裏的莊稼要有人種。他們同意息訪罷訴。 在打行政官司的同時,黃四輩夫妻還打了一場民事官司。起因是《河北日報》週末擴大版的頭版曾刊登了一篇記者署名文章:“為了兩袋棉枉殺六條命——‘11·1’特大殺人案偵破紀實”。文章把黃四輩稱為王洛麥的“同案犯”。該報道由縣委宣傳部安排採訪,文章發表前經望都縣公安局審閱。 黃氏夫婦被釋放後很久,有時過節逢集碰到鄰村村民,還有人問:這個“同案犯”怎麼出來了? 黃四輩認為,公安局冤枉了他們,且《河北日報》的文章損害了他們的名譽。他們將河北日報社及撰文記者告至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但一審、二審他們都被判輸。 

農業稅費爭端 儘管內心並未真正服氣,在和公安局達成息訪罷訴承諾後,黃家一度把精力放到了發家致富上。 黃家有15畝地,當時種田全年有毛收入1萬多元。1994年,用公安局補償的5000元,共湊足8900元,黃家買了一台拖拉機,幫別人耕種、搞運輸,每年能增收五六千元。 在那個年代,農村稅負沉重。以黃家為例,他們每年需繳納近500元的“三提五統”和農業稅。1998年,因為蓋新房,黃家欠下2萬多元的外債。1999年,黃家拒交“三提五統”和農業稅。催收無果後,2001年,高嶺鄉政府先是扣了黃四輩父親(退休鄉村教師)的工資,後將黃四輩告上法庭。 黃四輩對財新《新世紀》記者承認,當時他家確實沒交稅費。他說的理由是,當初與公安局達成“息訪罷訴”協議時,公安局長口頭承諾讓鄉里減免他家的稅費。但鄉政府稱,公安局沒有權力讓鄉政府減免稅費。2000年8月,鄉政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望都縣法院通知黃四輩三日內繳納三提五統、農業稅共計628.5元,繳納執行費158元。逾期不繳,將強制執行。 黃四輩仍未執行。第二年8月,望都縣法院查封扣押了黃家的拖拉機。按照規定,查扣後望都縣法院應將拖拉機拍賣,扣除拖欠稅費,剩餘錢款返還黃四輩夫妻。但望都縣法院查扣後未作任何處理,拖拉機在法院大院一扣就是七年,直至報廢。 舊案未消,枝節又生,黃家再次踏上告狀和上訪之路。因拖拉機報廢,他們申請國家賠償,“望都(法院)說歸保定中院管,保定(中院)讓找望都(法院)”,申請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直到2006年春,才在望都縣法院立案。 要望都縣法院自認違法並不容易。2006年6月,望都縣法院下達的行政裁定書稱,除了2001年高嶺鄉政府催繳的628.50元,法院查封拖拉機後,高嶺鄉政府又申請催繳475元。2002年9月,望都縣財政局也申請強制執行欠繳農業稅312.25元。而法院在2004年5月委託鑒定的結果是,以扣押之日為基準日,評估扣押拖拉機頭價值為3420元,並向黃四輩送達了評估書。法院認為其強制執行並無不妥。 望都縣法院雖然承認查扣後未及時處理,造成了拖拉長期擱置,但又開脫稱,黃四輩拒繳稅費,是造成拖拉機頭長期放置的原因之一。並認為,未給黃家的權益造成實質性損害。 2008年6月,北京奧運會召開前夕,保定市中院下達裁定書,認定望都縣法院對查封扣押物沒有盡到監管職責,造成該拖拉機損毀,確認其行為違法。但望都縣法院遲遲沒有做出賠償。 當年11月,保定市中院賠償委員會做出決定:望都縣法院賠償黃四輩拖拉機機頭價款8930元。對黃四輩提出的其他訴求,諸如糾正1989年魏蘭盜伐林木的錯誤判決、認定1992年收容審查行為違法,以及賠償因違法扣押拖拉機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未予支持。

 維穩不穩 在村民眼裏,黃四輩夫婦都是“老實人”,但長期的告狀和上訪,徹底改變了他們平和的生活。 最初,黃四輩夫婦主要是在望都縣和保定市兩地討說法。直到2006年,才第一次去北京上訪。“越級上訪”使他們成了當地的“維穩釘子戶”。2008年奧運會前,鄉政府和派出所派人到黃家,叫他們不要去北京上訪。之後,每年“兩會”、國慶期間,鄉里都會派人到他家來看管。 2009年國慶節前夕,鄉政府、望都縣公安局、望都縣法院主動來找黃家“議和”。 黃四輩說,事情來得有些突然。9月4日那天,鄉人大一位副主任打電話將他們叫到鄉政府,說政府給他們補償。當天晚上,雙方簽訂了一份息訴罷訪和解協議書。 協議稱,多年來黃四輩、魏蘭夫婦一直向有關部門反映被公安機關收審,法院扣押拖拉機,鄉政府扣其父工資,兒子被毆打,村委會黨支部及村幹部個人等問題。 協議規定,作為甲方的望都縣公安局、望都縣法院、高嶺鄉政府、西白陀村黨支部村委會,一次性付給黃四輩夫妻現金12萬元,作為補償。黃四輩夫婦及全家保證息訴罷訪。如違約,不僅追回補償現金,還要接受法律懲治。 協議強調,其內容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 黃四輩夫婦當時簽了字,但他們內心並不服氣。多年後,黃四輩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回憶說,簽約當晚,“他們在樓上商量,我們在樓下等著。他們只說賠償,不說對錯。” 儘管如此,這份在黃四輩夫婦看來還是沒有“給出說法”的協議,讓當地政府松了一口氣。當年12月2日,《河北法制報》在一篇題為“望都縣巧用‘六法’化解信訪積案”的文章中,將此事作為望都縣基層信訪穩定工作卓有成效的典範予以報道。 報道稱,縣委書記孟曉靈“多次約訪黃魏夫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分清是非,對合理要求給予支持,對不合理要求耐心解釋。黃魏夫婦為之感動,多年的心結被打開,經過多方調解,使這起長達23年的信訪積案徹底解決”。 2011年1月5日,在望都縣委十一屆六次全體(擴大)會議上,孟曉靈作報告稱,(2010年)國慶安保期間,望都縣未發生一起赴市以上集體訪和非正常進京訪,被評為保定市國慶安保工作先進縣。“河北省委領導將黃四輩一案的解決情況向周永康、孟建柱等中央領導同志作了彙報,得到了中央領導的肯定。” 但事實是,黃四輩夫妻並沒有息訪罷訴。黃四輩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他簽了協議的第二天,心裏就後悔了。“當年我被當成殺人犯抓起來,報紙、電視都報道了,但他們一直沒給我恢復名譽。這個協議只賠了錢,不認錯,我心不甘。” “只說賠償,不說對錯”的所謂“信訪積案化解”,在黃四輩夫婦“討要名譽”的信念面前,顯得何其脆弱。2009年11月,黃四輩夫婦繼續上訪。先去石家莊,後又去北京找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接訪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先去河北省高院申訴,有駁回申訴的函才能到最高法院。 2010年12月,河北省高院駁回了他們的申訴。 2011年5月17日,黃四輩夫婦帶著河北省高院的駁回申訴函來到北京,準備前往最高法院。在經過人民大會堂東側的地下通道時,遭遇北京警察盤查,隨後被移交給河北省的接訪人員。 當天,他們被帶回望都。迎接他們的是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理由是“越級到北京天安門廣場上訪”。 5月27日,黃四輩被釋放。當日,保定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將魏蘭勞教一年。勞教決定稱,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魏蘭“因進京非正常上訪”和“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分別被望都縣公安局告誡、警告、拘留,2011年5月再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非正常上訪”。 上訪多年後,魏蘭終於被勞教,此事在西白陀村引起了不小的震動。有村民說,以前那些事都告了20多年,“這次出來後,還不得上訪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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