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 34114333
Fax: 34114302
e-mail: eceshkbu@gmail.com

組織

 
1本會為一由全體會員自治的組織。
2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單位。
3本會設有幹事會,依據會章處理本會一切會務。
4本會以中文為法定語文及工作語言。

 

顧問
 
本會須邀請一位或以上之教學行政人員或同等職級為名譽顧問或顧問,顧問
得按大學「學生活動錦囊」內之指引及本會會章提出建議指導並推行及發展
本會會務。

會議:
常務會議:會議由會長召開,最少每學期召開一次,並須於開會前七十二小時通知各幹事,並附議程。
臨時會議:經幹事三人以上聯署要求,或會長認為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並須於開會前二十四小時通知各幹事,並附議程。
 
法定人數:幹事會會議之法定人數為全體幹事之半數或以上。
 
任期:
幹事任期為兩年,由每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再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止。
幹事可連選及連任。
 
辭職:
會長辭職,須由幹事會通過,並須以書面向全體會員公佈,方為有效。
其他幹事辭職,須獲幹事會通過,並須以書面向全體會員公佈,方為有效。
 
遺缺:
會長有遺缺時,由副會長補上。
凡其他幹事有遺缺時,可由幹事提名,或會員自薦補上,再交由幹事會通過,並須以書面向全體會員公佈,待公佈一週後沒有人
提出反對,方可作實。
 
交職:幹事會於每屆新幹事會上任時,交職予新幹事會。新幹事會並於該年度十一月二十五日開始,履行一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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