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幹事會為本會最高執行組織。
選舉辦法:幹事會採用內閣制參選。
組織:本幹事會由會長、副會長、文書、財政及其他幹事組成。如會員人數增加或減少,幹事會可因應需要而對成員人數作出彈性處理。惟成員人數最多不能超過十九名,最少不能少於五名。
權責:
1執行會員大會一切議決。
2制定及執行本會全年工作方針,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
3處理本會的一切日常會務事宜。
4準備工作報告及財政報告,呈交會員大會通過。
5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本會的工作。
6監察小組委員會之工作。
7記錄本會舉行之活動及出席人數。
8審理會員資格。
9須符合大學「學生活動錦囊」所訂的指引,每年向學生事務處提交指引內所訂定的文件,包括最新修訂的會員、會員名單、幹事會名單、顧問名單、去年度財政報告、來年度財政預算及會員大會會議紀錄等。
幹事職權:
1會 長:對外代表本會,為本會最高負責人。計劃本年度工作方針,召開及主持會員大會、幹事會,總理本會事務。
2副會長:協助會長總理會務,於會長暫時出缺或缺席時,出任署理會長,代行其職責。
3文 書:處理一切檔案、會議紀錄、往來書信、印發通告及記錄所舉辦之活動、草擬幹事會報告。
4財 政:負責制定財政預算報告,管理本會日常收支。
5康 樂:處理本會一切康樂事宜。
6福 利:處理本會一切福利事宜。
7學 術:處理本會一切學術事宜。
8聯 絡:負責執行本會日常會務聯絡。(各職銜可按實際情況制定更改)